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加试《公安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8年4月21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1日下午 《申论》
4月22日上午 《公安专业科目》
笔试在江苏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置考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3.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各项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5月10日12: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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